劳动关系协调师考试一共考三科,分别为:
1、理论知识考试采用题卡作答方式。
2、专业技能考核采用纸笔作答方式。
3、综合评审采用案例分析、论文答辩、业绩考核等形式
劳动关系协调师全国统考时间一般在每年5月、11月的第三周或者第四周周末。
每年考试两个月前各省会发布统一鉴定通知,或者在每年三月初发布该年统一鉴定通知。
理论知识考试和专业技能考核,均采用闭卷笔试方式,实行百分制,60分以上为合格。
理论知识考试、专业技能考核的合格成绩两年内有效。
劳动关系协调员
1.四级理论知识科目题型为单选题和判断题,总题量100道,纸笔作答;
2.三级理论知识科目题型为单选题、多选题和判断题,总题量90道,纸笔作答;
3.二级理论知识科目题型为单选题、多选题、判断题、简答(计算)题和论述题,总题量48道,纸笔作答;
4.所有级别专业能力科目题型均为案例分析题,总题量6道,纸笔作答;
5.二级综合评审科目采用“业绩评审”形式,理论知识和专业能力2门科目的成绩皆合格的考生方可进入业绩评审,具体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另行通知。
劳动关系协调员考试分为理论知识考试和专业技能考核,均采用闭卷笔试方式,实行百分制,60分以上为合格。